第一次收到美元支票

今天收到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张支票,也是我有生以来赚的第一笔美元。
支票是美国某公司委托香港某公司从香港寄来的,面额126.15美元,挣这笔钱耗时2个半月(7月中旬到9月底)。钱不多,换算成人民币恐怕不足1000块钱;周期长,赚钱耗时约2个半月+出账耗时约1个月+支票邮寄耗时约10天+托收耗时约1个月=约5个月。但相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投资和轻松自如的经营,这笔钱来得还是易了点儿,比写作要轻松多了。我也一直纳闷怎么会有这么容易的合法赚钱法,视之为意外收入。当然,还是有一定技术含量在里面,而熬成这个技术含量耗费了我从2000年7月第一次接触电脑至今的6个年头,投资是两台电脑和不计其数的上网费。
目前这条渠道的收入呈良好的飞速上升态势,加速度让我感到可怕。但我在最初就说过,无论能挣多少钱,这都只能算是我的“副业”,业余收入而已。我还是要靠稿费吃饭的,我还是要写作的。我认为能够说“我是靠稿费养活自己的”是一件非常光荣和自豪的事情,就算盖茨说要把他的资产分给我一半我都不愿意换!
前段时间跟一个作者谈天,他说他近期打算暂时停笔,因为“想挣钱了”,把精力放在了做生意上,乐此不疲。我感到悲哀。
我并不想谈什么“文学追求”,我没有那么崇高的境界,我只是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罢了。写作能给我带来快乐,而挣钱不能。稿费收入对我来说不是金钱,而是选票——对自己能力和价值肯定的选票。我用稿费收入购买我喜欢的东西,比如数码相机,那种幸福感并不是从金钱欲中繁衍出来的,而是由成就感中派生而来的,是真正的幸福。相比巴尔扎克为了还债而写作,我幸运多了。
我第一次感觉到金钱的意义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那时每次陪女朋友逛街,我都恨不得要把她喜欢的一切都买下来给她。为了能让她生活幸福,我立志挣钱,挣大钱,甚至还动了考研这样的荒唐念头。我常常对她说:相信我,我能行。但她没有。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金钱对我来说再次转化为一个枯燥的数字符号。我记得那时候在逛金鹰国际,看到了一款漂亮的风衣她穿着再合适不过,可那款风衣的价格是约800元,相当于我当时一个月的全部收入,那时我信誓旦旦对她说,我一定会把它买下送给你的,我是认真的。而现在,如果把稿费收入、工资收入和美元收入全算上,买下那款风衣可能只需要花费我区区三四天的收入,而我却再也不能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她了。我是收获了还是损失了呢?
当然,在我的双手确确实实拿到美元之前,所有的设想都还只是虚幻。托收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虚拟帐号里的那些钱,人家也是说收回随时都可以收回。就算真的接到了这笔钱也是虚幻的。如果说意义,那就是这笔钱能让我更安心地写作。只有稿费是真实的,哪怕是我还在构思中的那本书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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