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先生是否认为奥巴马有资格获得和平奖?
one part to the person who shall have done the most or best work for fraternity among nations, for the abolition or reduction of standing armies and for the holding and promotion of peace congresses.
(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摘自诺贝尔遗嘱
200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布让寂寞的世界再一次炸开了锅,本届和平奖得主是只提出一个宏伟蓝图却还没有来得及干实事的美国总统奥巴马。质疑的声音很多,但质疑归质疑,奥巴马是否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只有一个人说了算,那就是诺贝尔本人。
于是我翻阅了诺贝尔遗嘱原文,中文翻译还不够过瘾,干脆把英文原版也挖了出来。诺贝尔遗嘱关于和平奖的部分已经列在本文开头处了。
诺贝尔说,他要把这个奖奖给那些为和平事业“shall have done”过贡献的人。这个“shall have done”很费解却又很关键,我找了很多资料也没能搞清楚:
一、语法字典上对它的解释是“将来完成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奥巴马获得本届和平奖就当之无愧,因为他将来会“shall have done”他的那些和平使命。
二、但我总感觉这里的shall似乎可以做情态动词表示“务必”。如果是这种解释,那么奥巴马并没有“shall have done”过多少和平业绩,挪威诺贝尔评奖委员会违背了诺贝尔先生的遗愿,本届和平奖无效。
究竟是那种解释,本人英文功力不够,期待高人指教。或许,这是诺贝尔先生留给世界的一个谜吧?



见LK最新博文……
用于正式文体、法律、规定中,应该是必须的意思吧。。。哎,科学家奋斗了大半辈子也不是为了得到这个奖,他们是真正的喜欢研究,而老奥。。。凭什么?还有什么评奖可以让我们相信公平性。。。无语了
@丁丫
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想,奥巴马可能比以往的所有获奖者都配拿诺贝尔和平奖:他的出身于贫穷的非洲,竟然轻而易举夺得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流血死亡,全世界还有第二个人能做到吗?
作为总统的奥巴马确实不配拿这个奖,可作为黑人的奥巴马获奖当之无愧。
“shall have done”我宁愿理解为把奖颁给那些将来能将它用于正途,而现在力量不够而需要它的人,把奖给最需要它的人,而不是把奖给贡献最大的人,雪中送炭好过锦上添花!
哎~!更可气的是,把奖颁给某些人,我眼前好像出现了一种意象,那就是有人拿着圣人的积蓄去piao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