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谢朝平被跨省抓捕,中国作协为何连屁也不放!
这是一则已被真理部和谐的新闻:55岁的作家谢朝平自费出版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如实记录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8月19日,被说中要害的渭南警方也潮了一把,不亦乐乎不远万里不可一世地过起了跨省追捕瘾,远赴北京将谢朝平作家从家中抓走,后者至今仍被非法拘禁。
我想起前段时间跟正在筹备人生的猫(LKVV)讨论职业问题时,他老弟突然蹦出来一句:“作家好…这头衔听起来就让人崇拜,有敬畏感。”
我可以想象到在谢作家打开屋门的那一刻,那帮子披着人皮的警察对他是何等的崇拜、何等的敬畏。因为就为了抓这么一个手无寸铁的作家,竟动了渭南、北京两地七名彪悍的刑警,外加一个“人口普查”的幌子。如此兴师动众,如此精于谋略,足可见“作家”二字的巨大震慑力。
前天得知这件荒唐丑事,义愤填膺。我却没有立即写博客。为什么?我在等。等什么?还能等什么?等救世主啊!——那个最爱为作家谋利维权的中国作家协会,咋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啊?就算是放个响屁也好啊!
等了一天一夜,没有等到作协这个娘家人的任何表态。等到的却是:网易、新浪等门户已将该新闻页面毁尸灭迹。根据“马丁·尼莫拉定律”,这个时候如果我再不吭气,下一个因言获罪被跨省抓捕的没准就是我自己。
警察在抓走谢作家的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网上很多良心人士从各种角度分析这句话的荒诞不经。其实要我说,这个罪名戴在谢朝平作家头顶一点也不屈,谢作家确实是个不会经营的大木瓜:他历时三年辛苦采访,然后自费5万元出版,印刷了1万本《大迁徙》,被抓时警察查扣的就有4600本。其余5400本就算全都卖出,也恐怕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这种亏本生意,自然不是作协里某些猴精的作家们愿意干的。因为他们只需要秋雨含泪般亦非喝彩一番,诹两句“纵做鬼也幸福”的名段,自会有纳税人的银子源源不断流淌进腰包(作家不领工资才可耻呢!)。而即便这样,他们还自以为他们能够“对得起这个伟大而艰难的时代”。
崇拜?敬畏?
我对猫说:那要看是谁,也要看是在谁的眼里。
猫的那句话,搅拌着谢朝平作家的遭遇,让过去那些很多苦楚的往事像迷失了信号的电视屏幕一样在我心头白花花一片:
- 2008年4月21日,我因支持政府而被本地派出所非法拘禁24小时。其间一个打酱油的警察指着鼻子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说:“作家。”丫回答:“你就坐在里面吧!”——我没有从丫语气里听到任何崇拜和敬畏。
- 2008年5月,母校保卫处政保科一芝麻官打电话给我,问我从事什么。我说:“写作。”丫回答:“你可别乱写啊!”——我没有从丫语气里听到任何崇拜和敬畏。
- 2009年6月,我母亲去派出所办理因拆迁而遗留的一些琐事。所长指着户口本的我那页问:“你儿子是做什么的?”“作家。”丫回答:“他对这个社会有什么看法没有?”被强行拆迁等种种遭遇折腾得心力憔悴的母亲当即拍案而起:“我儿子对这个社会没有什么看法,我对这个社会有看法!”
究竟是什么,让你们对作家——尤其是不愿被包养的自由作家——如此警惕,你们到底在惧怕什么?



这位我的本家同行还做过纪检干部和检察官,也算是熟悉法律和“潜规则”的,居然一不小心被“法办”了,所以不光要从政府那边找原因,还要从自身找原因。作为一名21世纪的中国大陆作家,怎样才能保全自己的自由和写作的自由,需要展开深层次的探讨。中国作协你不能怪他们,他们是D和政府花钱养的,灵魂和肉体都属于D和政府了。
如果不想像钻法律空子那样与D和政府玩躲猫猫,又想保持写作自由,那就只好当“高行健”了。
@老谢
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只有彻底改变制度,文人才能真正像文人。
@潘亮
你说的制度,该不是社会制度吧?呵呵
哦,最新新闻:昨日,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将密切关注“书案”动态,如有必要或将采取行动维护作家权益。据记者了解,前《检察日报》社旗下《方圆》杂志社记者谢朝平,是四川省达州市作家协会会员。
楼主是写童话的,就可以影响小朋友,帮他们建立独立思考、热爱自由的性格。
总有一天,会迎来自由写作的权利,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转发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凡是违反基本人性的制度,都该革除。
和当初咬Google的那股疯狗劲儿相比,这次仅仅只是一句无关痛痒的“密切关注”。这不是表态,这是婊子态度。
是啊,有未来就是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