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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请出境

2008年10月31日

今天带着各种材料去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港澳通行证。四天前的那次申请由于缺少旅行社发票而被拒,昨天出版社把旅行社发票寄来了。虽然看上去只是一张并不怎么考究的手写发票,比起美观庄重的邀请函相形见绌,但其效力却非同小可。受理申请民警只看了一眼,就及具效率地办妥了一切,仿佛那是某高官写的条子。

除了效率,民警同志热情、温和的态度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话说得有点CCTV,但却是事实)。领取并填写完申请表之后,我把它和其他所需材料交给受理民警。由于自己准备不足,多跑了两趟复印店。我注意到民警的办公电脑上都有一个摄像头,而这个摄像头不是对着他自己而是对着柜台外的申请者的。后来民警要我看着摄像头,他用鼠标点了两下,估计是来了张大头贴。

最终我领到一张《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到外面不远的一个中国银行缴费。通知书上共有三项金额,加起来共计140元人民币。缴费后返回受理大厅,上缴收费票据,这就全部搞掂了。我没有看时间,但整个过程不超过30分钟,并且其中有至少15分钟是我自己浪费掉的(比如缴费时竟然发现现金少了几块钱,又到另一个银行去取钱)。

我本以为还会像申请美国签证那样,接受询问,层层盘查,看我是否有移民动机。实际上整个过程中,民警从没问过我出境的原因。

《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上的部分内容有:

申请项目:双程证首次申请

前往地:香港、澳门

预约取证日期:2008-11-13(注:10个工作日)

签注:

前往澳门一次有效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3个月内

前往香港一次有效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3个月内。

旅程与行动 ,

出国比叛国还难!

2008年10月27日

早上穿着睡衣空仓笑看A股暴跌的时候,收到了久等不到的赴深圳、港澳活动的邀请函。我认定这封信是通过信鸽或者其他的什么原始方式送来的,因为邮戳上分明显示它11天前就从深圳寄出来了,邮寄账单和广告从来都神速无比的邮局绝对不会这么效率低下。

下午,揣着邀请函和相关材料来到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港澳的通行证。工作人员告诉我,徐州还没有开通港澳个人游,只能办理团体旅游的类型。我说没错,我就是办理团体旅游的类型,不是我一个人去的,是出版社组织的团体活动,这还有邀请函。然而对方却说不行,“这样的我们见得多了”,这不算团体旅游。我问那什么才算是团体旅游?回答只有跟旅行社走才算是团体旅游,需要我提供旅行社收费发票做证明。我大脑中的知识被重新刷洗了一番,原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错了团体旅游的定义!

刚刚学会了新知识的我得意洋洋去拍证件照,然而照相店老板的一句话却又让我懵了。他说可以随便找个旅行社,交200块钱他们就代办签证。到时候不跟旅行社走,自己溜达着出境就行了。我奇怪地问不是团体旅游吗,不跟团也可以?对方回答绝对可以。

我不得不佩服于知识的魅力,“团体旅游”,简简单单一个词,里面竟然还藏着这么多耐人寻味的学问:有时候,人再多也不能挂名“团体”;有时候,一个人也可以称为“团体”。而究竟是不是团体,不是取决于人数而是取决于有没有发票。真是学无止境啊!

我打算回到家就去更新维基百科的“团体旅游”词条。

好在出版社方面帮我们搞掂了这件事,发票明天就会寄出来。但愿这次别再用信鸽寄。

想起大学某个领导在办理赴港通行证时说过的一句话:“出国比叛国还难!”

思想与声音